首         页 | 政策法规 | 图片新闻 | 业内聚焦 | 部委动态 | 机构介绍 | 专题专栏 | 公示公告 | 表彰信息
成员单位 | 风云人物 | 活动专区 | 会议展览 | 名优企业 | 名优产品 | 教育培训 | 食药安全 | 安全播报
 当前位置:首页->文件下载

全国高健委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成员单位

文件下载:
成员备案登记表
成员资格审批表
许可事项申请书
申请说明

一、申报: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申请。
申报基本材料:1、单位简介;
               2、单位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复印件(三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二、审批:
基本条件:     1、 依法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
2、 各类相关证照齐全,无制假售假等不良举报。
3、从事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五大行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
申请及审批程序:
1、 单位或机构于委员会官网下载《成员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好,连同所需资料复印件交至当地委员会工作指导中心。
2、当地委员会工作指导中心接到资料后进行审查,通过者下发《审核通过告知书》,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批意见交至秘书处。
3、秘书处审批合格者,下达批复文件,并统一授证书、铜牌。
4、若当地未设委员会工作指导中心,入会申请由秘书处直接受理。
三、管理:
1、报批成功单位,均作为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产业化协作支持对象,由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进行常年跟踪服务;
2、每年进行一次“成员资格”考核验收;
3、由执行机构象征性收取专项服务与管理费用。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


全国高健委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下属分支机构申办
文件下载:
委员会下属分支机构申请表
委员会下属分支机构审批表
许可事项申请书
事宜说明

一、申报:
申报基本材料:
           1、个人及配套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复印件(3份);
           3、申办人及配套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二、审批:
基本条件:
1、申办人需为无任何违法犯罪背景、无不良信誉记录。
2、申办人需要有配套的企业单位作为业务执行机构,同时该单位需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权,各类相关证照齐全。
审批程序:
1 下载填写《委员会下属分支机构申请表》、《许可事项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各项资料,由秘书处审查;
2 许可受理申请通过后,下载填写《委员会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资料。委员会委派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
3 审批合格后,秘书处下发《申办责任书》,下达批复文件。

三、管理:
1、秘书处依据《委员会下属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委员会下属机构的管理;
2、由专业服务与管理机构象征性收取专项服务与管理费用。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

   

全国高健委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资格申请

文件下载: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申请表
食药安全示范企业资格申请说明
申请说明

一、申报:由食药安委系统业务执行机构推荐或由企业自行申请。
申报基本材料: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
               3、在食品药品安全产业方面的实际业绩和证明材料;
               4、食药安委系统机构推荐信。

二、审批:
基本条件:1、委员会会员企业;
2、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品牌并无重大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企业;
3、主营项目产品在同行业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
4、企业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创新能力强。
审批程序:1、填写《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申请表》,并与相关材料一并交至当地区域委员会审查;
2、初审合格后委派专家组实地考察,听取介绍;
3、秘书处根据专家意见再审,合格后下文、授牌并向全国通报。

三、管理:
1、报批成功企业,均作为CHNFDS食品药品安全产业化协作重点支持对象,由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及其专业系统机构进行常年跟踪服务;
2、每年进行一次“示范资格”考核验收;
3、由专业服务与管理机构象征性收取专项服务与管理费用。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




全国高健委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专家顾问委员申请

文件下载:
专家顾问委员申请表
专家顾问资格审批表
申请说明

一、申报:由所属单位或者委员会业务执行机构推荐申请。
申报基本材料:1、个人简介;
2、所属单位推荐信;
3、申请人学历证明复印件、所获荣誉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二、审批:
基本条件: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 在医药食品行业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
申请及审批程序:
1、 申请人于委员会官网下载《专家顾问委员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连同所需资料复印件交至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审核。等待初步审核意见。
2、 合格者下载填写《专家顾问资格审批表》并与相关材料上交,秘书处进行复审核查。
3、秘书处复审合格者,下发《专家顾问委员责任书》,下达批复文件。
4、若当地未设区域委员会,企业入会申请由秘书处直接受理。
三、管理:
1、专家顾问委员作为委员会专家顾问团,其活动出席事宜统一由秘书处协调安排;
2、每年进行一次“专家顾问委员资格”考核验收。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意见反馈 | 职位提供 | 经销商联络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 版权所有京ICP证050555号
Copyright 2009